《揚州晚報》專訪夏澤民顧問
8月13日,《揚州晚報》今日視點欄目刊載專文“親歷揚州法治政府建設成長之路”。
“揚州發布”同時播出原創紀錄片——難忘四十年 法則 [人物:夏澤民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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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幸福是奮斗出來的——難忘40年》
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大型全媒體報道
今日推出第19集
法 則
講述嘉賓: 夏澤民
市政府原秘書長、市政協原副主席、市仲裁委原主任,行政法學專家,長期從事政府法制的研究、實踐,著有《留存在筆記本上的記憶》、《行政規范性文件理論與實務研究》
近日,北京市高朋(揚州)律師事務所,在夏澤民的辦公桌上,有一本散著墨香的新書,這是他剛出版的新著——《行政規范性文件理論與實務研究》。
翻開扉頁,全國著名行政法學理論家楊海坤作序中這樣評價:“不僅為解決實踐模糊問題提供了參考方案,而且對于行政法學理論研究也具有非常明顯的啟迪作用。”
一本行政法學新著和28年前的一次律考
寫這本30萬字新著,今年78歲的夏澤民花了兩年時間,分析研究全國各地1000多個樣本文件。
為什么要寫這本書?
“我當了一輩子秘書,與公文打了一輩子交道,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起,既目睹了行政機關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工作所取得的進步,也直接看到這方面存在的種種問題。”夏澤民解釋。
夏澤民情系政府法治建設,不僅因工作背景,還有一個律師情結。
28年前,夏澤民當時任泰縣縣委常委、常務副縣長。全國律師資格考試,揚州近500人報名,夏澤民參考,不但順利過關,而且成績排名揚州第三,“律師縣長”的美稱很快傳開。
取得這個成績,并不容易。從1986年開始,國家推行律師資格考試,由于難度較大,被稱為“天下第一難考”,很多人望而卻步。
當時,夏澤民年過五旬,作為常務副縣長,除了白天上班處理日常事務外,通常早晨、晚上在家也要接待來訪群眾。晚上9:30之前,很難靜心坐下來看書。為了備戰律考,夏澤民堅持每晚看書到午夜12:30,這個習慣一直保持至今。
回憶往事,夏澤民解釋說:“作為政府領導,如不懂法,以己之昏昏,焉能使人之昭昭。”
一次工作受阻和一堂《行政訴訟法》講座
夏澤民參加律考,也緣于他深感政府工作人員學法律的迫切需要。
1986年,出任泰縣縣委常委、常務副縣長。剛從文革陰霾中走出的中國,到處迸發出勃勃生機,各級政府帶領廣大人民群眾投入到火熱的經濟建設中。由于民主法制建設的相對滯后,社會管理正處在從人治向法治的過渡期。
1987年,原泰縣(當時隸屬揚州市)寺巷鎮到泰州的公路拓寬時,鎮上一戶居民不肯拆遷,提供最優惠的安置條件也無濟于事。城建部門依據《江蘇省城市建設用地管理和房屋拆遷安置試行辦法》向人民法院起訴,法院不受理。
鎮領導請夏澤民出面,法院也不為所動。當時夏澤民不理解:“人民法院的職責就是保護合法權益,制裁違法行為,對這樣的違法行為怎么能置之不管呢?”
法院院長告訴夏澤民,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這個辦法,只適用于本省縣城以上城市,其他縣屬鎮不適用。
夏澤民翻開文件,才知道自己理解不對。為了解決寺巷鎮的這個問題,他與法院的同志一起去向省人大常委會匯報,并提出了書面建議,省人大常委會與省高院商量,同意寺巷鎮參照執行,最終問題在法律的框架下得以解決。
這事對夏澤民觸動很大,使他深深體會到不懂法律的切膚之痛,也看到了有法可依的可貴和法律的力量。他開始對學習法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。
1989年,《行政訴訟法》頒布,引起不小的震動。不少人認為,政府是人民的政府,老百姓怎么可以告政府。政府機關的同志也對嚴格依法辦事產生誤解,認為搞不好要當被告。為宣講《行政訴訟法》,夏澤民邀請南京大學法學院老師到縣政府舉辦了一次講座。
夏澤民說:“政府輸一兩次官司并不是壞事,它會讓我們更加自覺地學法、用法,堅持依法辦事。”
市長的一條提議和一次全省公開招聘
1992年11月,夏澤民調任揚州市政府副秘書長,1993年5月任政府秘書長。那時,他就十分重視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。凡是市政府以政府令下發的文件,他都自己直接主持修改,對照法律法規逐條進行合法性審查。任職秘書長5年,他直接主持修改的規范性文件有20多個。
1995年,《仲裁法》實施。江蘇在鎮江試點,按照試點市的做法,一般都由常務副市長兼仲裁委主任。1997年3月17日,市政府討論仲裁委主任人選時,施國興市長提出,夏澤民秘書長懂法律,由他擔任仲裁委主任更加合適,這個提議得到各位副市長的一致贊同。
夏澤民在市政府領導的支持下,十分重視政府法制隊伍建設。1997年在他直接推動和主持下,市政府辦公室、市法制局、市仲裁委面向全省考試招聘工作人員,應聘者不分戶籍、不論身份,招聘方式公開、公正、透明,在全省引起不小的轟動,也得到省人事廳的認可。
在這次招聘中,市政府辦公室錄用了5名秘書,法制局、仲裁委錄用了9名工作人員。江都農村青年徐曉明考上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崗位,有人稱這是全國從農民到公務員的第一人?,F在,他已成為行政法學博士,擔任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。
1998年,夏澤民升任市政協副主席,2003年卸任,但市仲裁委主任一職先后做了10年。
夏澤民在市政府工作期間以及后來在政協工作時,對法制宣傳和法治實踐十分熱心。他先后為數十家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做法律講座,還到揚州大學、職業大學,為法律專業學生講授兩學期《行政法學》課程。
2006年,夏澤民卸任市仲裁委主任,與揚州大學法學院幾位博士和幾位青年律師一起組建北京市高朋(揚州)律師事務所,擔任首席顧問,真正圓了律師夢。
采訪中記者了解到,就在夏澤民新著作付印前(2018年5月16日)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概念、制定程序、監督管理作出全面系統的規定。這也是第一份從國家層面對行政規范性文件作出規定的文件。
夏澤民說:“隨著經濟、社會事業的發展,揚州黨政領導和機關工作人員中,不僅許多人懂社會、懂經濟、懂科技、懂管理,而且越來越多的干部懂法律,法治意識不斷增強,法律水平不斷提高,這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希望之所在。”
(以上內容轉載自《揚州晚報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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